近年来
宠物狗伤人的新闻时有发生
而究其原因大都一样
——“狗主人”没有牵绳
在司法实践中
与此相关的诉讼亦不在少数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
“养狗伤人要担责”毋庸置疑
可是在具体赔偿过程中
“狗主人”的家人
偷偷拿出10万“私房钱”安抚伤者
是应算作无偿赠与的精神补偿
还是应在饲养人的赔偿中进行抵扣?
成都高新区法院认为:应予抵扣
因为
“不让善举人寒心
不让老实人吃亏”
01
溜狗不牵惹出祸
母亲背着女儿私下给了12万
一天清晨,年近七十的罗女士
抱着不满一岁的孙女在小区内散步
突然,身后冲出两条狗
在无人看管状态下相互追逐打闹
其中体型较大的金毛犬将她撞倒
罗女士紧紧将孙女抱在怀中
最终孙女没有大碍
但罗女士的左大腿却摔成了粉碎性骨折
医院
那只惹祸的金毛犬的主人
是个20出头的小姑娘,名叫小张
刚参加工作不久
小张的母亲王阿姨是一名退休在家的老人
平时待人和善
当得知女儿养的狗撞伤人后非常内疚
医院去看望
还趁家人不在场的时候
将2万块钱放在了罗女士病床枕头下
以表示抱歉和慰问
图源网络后来,罗女士就赔偿事宜
迟迟未能与小张协商一致
在如何赔偿伤者的处理方式上
小张与母亲出现了分歧
小张希望伤者方自行先垫付开支后
再根据情况予以报销
但王阿姨认为
女儿的处理方式不利于解决纠纷
不能让罗女士“又受伤、又受气”
应当用更积极的态度处理问题
因无法说服母亲
小张一气之下
将母亲移出了各方沟通赔偿事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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