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毛

新靖江半夜遛大狼狗还不牵绳靖江这一小

发布时间:2021/5/30 6:20:04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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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如今,

养狗、遛狗的人不在少数。

但养烈犬、不牵绳等不文明行为

却会带来一系列麻烦……

近日,

新江海小区市民姚先生找到小编反映称

小区里有人遛大狼狗总是不牵绳,

实在太吓人了!

据姚先生称,除了自己以外还有不少居民都提醒过狗主人要牵绳,否则万一狗突然发狂攻击路人可怎么办就算不咬人这样大喇喇在路上晃荡,也会吓到老人和小孩,可是狗主人却始终无动于衷。对此姚先生表示十分无奈,只能希望相关部门可以重视起来,帮助小区居民解决这个问题。狗狗是人类的好朋友,它们是活泼可爱的的小精灵,给我们带来了很多欢乐,但如果主人没管好,就会发生很多狗伤人的事件。

年8月,

一12岁女孩独自遛狗致老人死亡事件

成为社会热点,

一条没有栓绳的宠物犬,

最终导致了两个家庭的崩塌。

苏州昆山出现一起遛狗引发的事故,

狗主人面临百万赔偿,

当天晚上刘老伯驾驶电瓶车正常行驶,通过路口时,突然从路边窜出一只大金毛,从侧后方把他连人带车扑倒在地,据狗主人称一开始她是牵着狗绳的,后来看狗比较兴奋,想要出去跑跑,就把狗的牵引绳放开了。失去牵引绳的束缚,宠物狗四处乱跑,跨过绿化带,冲上非机动车道,正好撞上骑车路过的刘老伯。狗不牵绳,这不是爱它,是害人害己。没有低素质的狗,只有低素质的人!遛狗牵绳是公民的义务!除了遛狗要牵绳之外,养狗还有不少注意事项狗主人要牢记,接下来一起看下年靖江发布的《关于文明养犬的通告》

为全面提升城市文明程度,维护靖江市容环境卫生和社会公共秩序,有效预防和控制重大疫情的发生和传播,保障人民群众人身健康和生命安全,倡导我市市民文明养犬、规范养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泰州市文明行为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文明养犬事项通告如下:

一、养犬单位和个人必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的规定,依法履行动物疫病强制免疫义务,定期携带犬只接受检查和注射预防狂犬病疫苗。

二、养犬不得干扰他人正常生活,不得放任、驱使犬只恐吓、攻击他人;影响他人休息的,养犬人应当采取措施予以制止。

三、携犬出户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携犬出户时,应当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使用1.5米以内的牵引带牵领或者怀抱、装入犬袋犬笼;主动避让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和未成年人;

(二)携犬乘坐电梯,应当避开电梯乘坐高峰时间;

(三)不得携犬进入机关、商场、医院(医院除外)、影剧院、学校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或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四)犬只在户外排泄粪便的,携犬人应当立即清除。

四、犬只出现狂犬病症状,或犬只伤人,危害公共安全的,及时报告公安机关进行扑杀后由属地畜牧兽医站指导无害化处理。

五、街道办、居委会、小区物业管理公司等要加强管理,协助相关部门对社区养犬户进行宣传教育,倡导文明规范养犬。

六、养犬单位和个人应当自本通告公布之日起自觉圈养或栓养犬只,公共区域无人牵领的犬一律视为无主犬、流浪犬,我市公安部门将对无主犬、流浪犬予以收容,送至犬只留检场所。

七、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分别由市公安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城管局等部门按照法定职责予以处罚。对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对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养犬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批评、劝阻,或者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举报。靖江市公安局举报;靖江市农业农村局举报;靖江市城管局举报。

特此通告。

靖江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

领导小组办公室

靖江市公安局

靖江市农业农村局

靖江市城管局

年4月10日

管好自己的爱犬,是对自己和他人的负责!最后再次提醒各位犬主,形成良好的养犬习惯,做一名合格的狗主人,共创文明和谐家园!

▍来源:靖江日报、新靖江论坛综合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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